文強家產明細曝光 “嫖娼”支出12萬

http://www.cdnews.com.tw 2010-02-05 23:04:48
王鵬捷/整理

  華夏經緯網:2009年10月24日,重慶,一直網傳的原司法局長文強“挖魚塘”2000萬現金物證首次展示,經過重慶打黑刑警的調查取證,終於文強的妻子坦白了鉅款藏匿地,經過兩天的魚塘挖掘,終於找到了2000萬鉅款,雖然鉅款藏在水底,由於被油紙嚴密包裹,所以滴水未進。

  文強一案的公開庭審進入第三日,檢方舉證階段結束,今日(5日)將進入法庭辯論階段。在昨日的質證中,文強的3094余萬元鉅額身家底細在庭上悉數曝光,但一家三口能對家財說清來源的收入僅有406余萬元。在此前的庭審中屢屢指自己不記得收了多少筆錢的文強,昨日面對檢方對其工資收入等計算顯得錙銖必較,甚至突然記起自己當初辦大盜張君案時,有高額獎金還未被計入,當庭申請提交書面記錄。 

  文強有多少“家底” 

  戴11萬元勞力士上班 

  公訴方出具的材料顯示,文強家中被查扣大量貴重物品,琳瑯滿目,堪稱一個奢侈品博物館,估價高達547萬。 

  文強位於海棠曉月的家中有名酒181瓶,價值53萬餘元;金銀首飾56件,價值12萬餘元;手錶24塊,價值53萬餘元,另外,還從轉移到他處查獲一塊價值為11萬元的勞力士名錶,當初,文強曾大搖大擺地佩戴著這塊勞力士去辦公。工藝品36件,價值20萬餘元;文物9件,價值387萬餘元;字畫69幅,價值20萬餘元。 

  除了這些直接查扣的錢物,文強家還有21個銀行帳戶,上面有存款90萬餘元,另外還花費了238萬元購買了四份保險,並投資了10余萬元在股票市場。 

  此外,文強妻子周曉亞還有155萬元的外債,文強的弟媳謝才萍就先後找她借了50萬元。除了放貸,周曉亞參與包括護坡工程、開辦工廠等七項投資,總計為308萬元。 

  原來我有這麼多房產 

  文強家最多的還是房子。檢方舉證稱,文強家投資購買或興建的房產多達16套。其中,有低價購買的兩套重慶市公安局福利房、1套重慶市監獄管理局的集資房,也有在“海棠曉月”花費124萬餘元購買的兩套商品房。 

  不過,這些還不包括周曉亞投資沒到手的商品房。2002年至2003年間,文強妻子周曉亞經周紅梅介紹,花了五萬元訂金買解放碑的一套房,結果房子沒有建成,訂金未收回。2004年,她還又花了五萬元訂金買這家公司開發的另一個大廈,結果也成了爛尾樓,訂金同樣沒能收回。 

  備受關注的房產是在武隆縣仙女山的別墅,據周曉亞稱,她也是找當地幹部花費50萬元購得土地,和周紅梅一人建了一棟,周曉亞家的花費總計達160余萬元。這些房產和購房價錢,都來自從蓄水池中起獲的周曉亞筆記本上記載。 

  當檢方提及他有16處房產時,文強很是詫異,似乎才知道自己竟有那麼多房產,一臉的不確定。

  1062萬來源不明 
 
  那麼,文強一家合法收入到底有多少呢?公訴方也仔細盤算了一下。 

  首先是文強夫婦的工資、獎金。根據重慶市公安局檔案局等相關單位出具的證明顯示,1992年至2009年8月文強案發前,文強的工資收入是21萬餘元,加上獎金、津補,一共有47萬餘元。而這方面,周曉亞的工資、退休金等,統計下來有34萬多元。 

  其次是文強一家的存款利息、股票收益以及借款利息方面。相關證據顯示,文強一家的存款利息收入是5000元;三個戶頭的股票收益是15萬餘元,借貸利息收入有11.5萬元。 

  文強家中可以說明來源的貴重物品,包括酒、金銀珠寶等在內,價值一共是16萬餘元。 

  經營計程車也是文強家合法的收入來源,6年經營下來,加上後來把計程車賣掉,文強家收入54萬餘元;加上4套房子出租的16萬餘元的收入,仔細算下來,文強一家這些年也沒少賺錢。 

  公訴方解釋,加上文強一家在調往重慶之前的積蓄、出國公派的節余等,文強能夠說明來源只有406萬餘元,1062萬餘元的鉅額財產文強沒法說出來源。 

  千萬現金被匆忙轉移 

  此前文強在魚塘裏藏錢的傳聞終獲檢方證據證實,不過不是魚塘,而是親戚樓頂的蓄水池。檢方舉證稱,根據查扣清單,共從蓄水池中起獲人民幣110余萬、港幣113萬餘元、美元57萬元以及少量歐元和澳元。 

  周曉亞的弟弟供述,自2005年起,姐姐周曉亞就將部分現金交給其保管。在案發後,他又將錢再次轉移到曾的遠房親戚鄭某家中,藏在鄭家樓頂的蓄水池裏。 

  文強還讓其屬下幫助轉移財產。同為被告的重慶市公安局刑事警察總隊原副總隊長黃代強,就代為保管了311萬元。 

  文家家產明細表 

  一、檢方統計3094萬元來源: 

  現金:665萬元 

  存款、保險、股票:342萬元 

  轉移款和放貸款:510萬元 

  對外投資:307萬元 (包括房地產,炒股,經營網吧,承包公路工程和焦化廠等等) 

  房產:價值470萬元。(共計15處,商品房8處,自建房7處。) 

  利用職務之便扣押物品:240萬元 (包括工藝品、字畫、佛頭、金銀首飾、酒、茶) 

  家中收受物品:價值560萬(包括酒181瓶,金銀首飾56項,手錶24隻,工藝品36件,文物9件等)

  二、檢方指控文強犯罪所得:1625萬餘元 

  收受羅燕人民幣10萬元 

  收受曾維才人民幣5萬元、美元10萬、港幣60萬,共計折合人民幣147萬餘元。 

  收受陳萬清人民幣77萬元、美元10萬、港幣10萬,共計折合人民幣169萬餘元。 

  收受陳武林人民幣15萬元。 

  收受周奇金美元31萬,折合人民幣256.58余元。 

  收受羅力人民幣40萬元。 

  收受重慶柏樹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房屋一套,價值19萬餘元。 

  收受李一鴻通過黃代強所送象牙工藝品一件,價值人民幣8萬元。 

  收受濮家華人民幣5萬元。 

  收受周紅梅等人人民幣162.5萬元。 

  收受謝崗人民幣12.6萬元 

  收受趙利明人民幣27萬元,青綠山水畫一幅,價值人民幣364萬餘元。 

  收受李大江人民幣4.9萬元。 

  收受周紅衛人民幣177萬元。 

  收受黃代強人民幣8.3萬元,OMEGA手錶一隻,價值人民幣1.2萬元。 

  收受汪道壽人民幣14.5萬元,石佛頭一個,價值人民幣1萬元。 

  收受陳濤人民幣46.5萬元。 

  收受徐強人民幣37萬元。 

  收受杜光德人民幣20萬元。 

  收受岳寧人民幣2萬元、港幣18萬元,美元0.5萬元,共計折合人民幣22萬餘元。 

  收受王小軍人民幣24萬元、港幣8萬元、共計折合人民幣32萬餘元。 

  收受龔剛模人民幣3萬元。 

  收受馬當人民幣1萬元。 

  收受王天倫人民幣20萬元。 

  三、檢方統計文強及其家庭成員能夠說明來源的非犯罪所得:406萬餘元 

  (一)家庭收入: 

  (1)1992年調入重慶市公安系統前:文強個人存款人民幣35萬元,周曉亞個人存款人民幣2萬元,美金2萬元。 

  (2)1992年-2009年間: 

  文強——工資收入人民幣21萬餘元、工資補貼收入47萬餘元。 

  破案獎金人民幣30萬元、出差補助人民幣10萬餘元、公派出國節余5000美金。 

  周曉亞——工資獎金及退休金收入34萬餘元。 

  投資兒子文伽昊開網吧費用23萬元。 

  文伽昊——無工作,無收入。 

  (二)銀行存款利息人民5000余元、股票賬戶收入15.77萬元、放貸利息11.5萬元。 

  (三)家中別人贈送貴重物品價值16萬餘元。 

  (四)房產租金及計程車公司經營收入共計72萬餘元。 

  (五)家庭親戚紅包等收入78萬元。 

  (六)購房款20萬元。 

  四、檢方指控文強不能說明來源財產:1062萬餘元。 

  據《廣州日報》 

  文家“開銷”多大 

  17年花掉了兩百多萬 

  根據檢察機關的盤算,1992年至2009年8月文強案發前,17年來,文強一家的家庭支出是217萬餘元。 

  這筆支出包括日常消費支出33萬餘元,公訴方解釋,因為無從統計文強一家三口在這期間的消費支出,因此按照相關規定,依據重慶市市民的平均每人每年消費性支出來核算。三口人,一共33萬。 

  文強兒子出國留學支出。2001年,文強的兒子文伽昊赴加拿大留學,按照文強妻子周曉亞的供述,一共花了8萬元。 

  3套房子裝修支出。依照周曉亞等人的供述,1998年,文強一家裝修了一套房子,包括置辦傢具、家電等,一共花掉了36萬左右;2005年,又花掉了7000元,簡單裝修另外一套房子;其後,當拿到另外一套房子後,除了豪裝之外,加上買傢具、家電,周曉亞大方投入了100萬。 

  購買轎車支出。2001年時,周曉亞買了一輛別克轎車,花了24萬,這輛車主要給其弟弟開,用來送她上下班;2006年,周曉亞又花10萬元,買了一輛雪鐵龍。 

  “嫖娼”支出12萬 

  讓人大跌眼鏡的是,公訴人出具了一份文強的庭前供述顯示,在盤算家中的支出時,文強嫖娼竟然支出了12萬。公訴人話音剛落,旁聽席上一片唏噓之聲。 

  被告席上,文強隨即舉手示意,表示有話要說。“不能說是嫖娼,”文強表示,他不否認這是他曾經對偵查機關說的,但解釋道,這是涉及還沒開庭的他涉嫌強姦罪的部分,不能定義為“嫖娼”。此前,公訴機關起訴2007年,文強曾在酒後強行與一名女大學生發生性關係。這筆錢是給了這名女大學生了,卻被偵辦人員定性為“嫖娼支出”。 

  但在前日文強的庭審中,檢方出具了相關文強常去娛樂場所老總的供述,文強在這些場所消費基本上都是隨行人員買單或者乾脆免單。白宮夜總會的老總岳寧便供稱,給文強免單過10多次,每次消費都是四五千元左右。聯繫到此前公訴方出示的相關證據:有多位小姐稱:和文強發生不正當關係之後,文強每次出手都很大方。有媒體同行據此開玩笑表示:“小費都給了12萬,收起錢來不眨眼的文強還真大方。” 

  老婆偷偷轉移家財 

  檢方昨日出示的相關證據顯示,文強這對夫妻在多年前便已貌合神離。文強的妻子周曉亞更是在6年前便開始轉移家財,以防哪天和文強離婚後人財兩空。   

  2006年,周曉亞拿40萬元給弟弟周澤新,讓其代為保管;2007年11月,周曉亞又拿出50萬元,讓弟弟拿去放點高利貸;2009年,她再次拿出50萬給弟弟,以其名義購買信託投資。 

  周曉亞的供述解釋了她的動機。據周在專案組的交代,早在多年前,她就知道文強在外面有了女人,因此夫婦倆感情名存實亡。她知道文強有大量的錢財並未交給她,擔心哪天和文強離婚後分不到多少,人財兩空。從2004年起她就陸續將大量人民幣、美元、港幣、歐元、澳元等資產分批交給弟弟保管。 

  除了現金之外,周曉亞還背著文強花12萬餘元以表弟的名義買了一套房。對此,文強均不知情。來源:揚子晚報
 
【中央網路報】